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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闭管理的有关规定
日期:2019-10-25 浏览:922次

为加强学生管理,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创造稳定、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中实行封闭管理制。具体要求如下:

1、封闭时间:

周日下午7点至次周周五下午5点以前为封闭时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校。

2、封闭时间内对学生的要求:

⑴ 学生在封闭时间内因事外出,必须凭辅导员和学生科签字的请假条及学生证出入,否则不得外出。

⑵ 学生有病需到校外就医,必须持辅导员签字假条,经学生科同意后方可凭证到校外医院就诊。

⑶ 学生送客到校门口止,不得出校门。

3、值班检查

⑴ 校门口的出入人员检查工作由保卫科负责。

⑵ 校领导和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检查指导及有关情况的处理。

4、违反处理

⑴ 封闭期间,若从学校未完善的围墙等非校门处出入校园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硬闯校门处理。

⑵ 封闭期间出入校门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值班室登记,返校未登记,一律按离校未归处理,硬闯校门者按扰乱学校治安秩序严肃处理。

⑶ 出入校门,不尊重门卫,故意刁难值班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