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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管理规定
日期:2019-10-25 浏览:756次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为保证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离校,愉快走上工作岗位,防止各种违法违纪以及不良现象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毕业生应自觉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在毕业离校过程中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严格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规范自己的离校行为,为非毕业班同学做出表率,为学校领导和教师员工留下良好的印象,把文明离校变成自己的自觉行为。

2、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班级、学生会、团委会的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文明离校活动中争做表率,带动全体毕业生以实际行动展现当代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质。

3、毕业生必须自觉依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完全部离校手续。所欠费用应还清,所借公物应全部归还,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离校手续未办完的,不发毕业证。

4、毕业生必须在辅导员的组织下,把所在教室、宿舍打扫干净,清点好其中的财产,保证家具和公物完好无损,并经学生科办理交接验收手续。财产有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无责任人赔偿的,则由该班级和宿舍全部成员共同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5、为保证非毕业班学生正常的复习迎考秩序,为保证学校相关部门有足够时间对宿舍进行房产和家具设施的正常维修工作,毕业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学生科申请,许可后按规定住宿。

6、毕业班学生考完试后直至离校前,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以免影响非毕业班同学正常学习和休息。

7、毕业生必须善始善终遵守校纪校规和校园管理规定,爱护校园一花一木和公共设施。严禁酗酒,严禁喧闹起哄,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乱掷杂物,严禁乱泼水,严禁在宿舍、教室等区域内焚烧废弃物品,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严禁露宿操场或在宿舍外其他场所过夜,严禁到异性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8、毕业生在离校前夕要更尊敬教师员工,感谢他们的辛勤劳动、精心培养和热情服务;离校前要主动、热情与他们道别。

9、毕业生之间要珍惜同窗友谊、团结互助、相互勉励、共同进步。

10、毕业班同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举办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但应文明、健康、高尚、节俭,严禁借此酗酒、抽烟和喧闹起哄,发泄情绪。

11、毕业生同学对离校工作等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辅导员、学生科等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严禁以不良行为方式发泄情绪。

12、毕业生在离校阶段违反校纪校规的,应严格按照《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及时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⑴ 凡毕业生离校期间发生辱骂、威胁领导、教师员工以及学校管理人员,破坏宿舍、教室等学院公物和公用设施,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等行为者,依据《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的条款严肃处理。处理材料记入违纪毕业生档案。

⑵ 对毕业生离校期间恶意破坏公物和带头起哄闹事等严重违纪行为,除按章严肃处理外,在毕业证未发前,缓发毕业证。

⑶ 对于毕业生离校前夕的违纪行为,学校将如实通报用人单位(接受单位),若用人单位拒绝接收该毕业生,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自负。

⑷ 违纪情节严重,受到勒令退学以上处分者,取消毕业生分配就业资格。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办法

 

学生毕业后,按下列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1、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到学生科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清核表”。

2、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单上所指定的部门,办清个人所借财务和其他手续后,由各科室盖章或经办人签字。

3、学生持各科室已盖章签字的通知单交到学生科,由学生科检查、在收回学生证和胸卡后,发放毕业证。

4、党团员凭毕业证到党委、团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