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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业务人员考核方案
日期:2019-10-21 浏览:494次

教务处业务人员考核方案

(一)    常规考核

1.  教师上课

1)   课前10分钟未到教室,扣1分/次;

2)   上课期间学生睡觉、玩手机者,发现一人次扣0.5分;无故不站立上课发现一次扣2分/人;

3)   教学中没有按照教务处要求,随意给学生播放视频文件,并且未向教务处备案的,发现一次扣2分/人;

4)   调课超过4节(不含4节),每超过2节,扣1分;

5)   教师每月请假累计超过2天(不含两天),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2.  教学教研

1)   点名:课前不点名,发现一次扣1分;点名与实际不符,发现一次扣2分;

2)   无故不参加统一会议及教研组活动,每次扣2分,迟到每次扣1分,月累计;

3)   教案:未按标准格式书写,每次扣1分;无教案者,每次扣5分;

4)   作业批改:每上一次课布置一次作业(实操课要提交作业说明),少一次扣2分,批改不认真,一次扣1分,;

5)   听课:新入职教师每周听课至少2节,其他老师每周听课至少一节,少一次扣2分,没有反馈信息少一次扣1分,抄袭他人听课记录发现一次扣5分;

6)   专业课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技能展示活动,(不组织或组织混乱无效果,每次扣3分,取消当月评先资格),凡参与展示活动的教师,每人每超过一次者加奖2分。

3.  学生满意度

1)  满意率90%以上(含)不扣分;

2)  满意率80%以上89%以下扣1分;

3)  满意率70%以上79%以下扣2分;

4)  满意率60%以上69%以下扣3分;

5)  满意率59%以下扣5分,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4.  考试

1)   无故不参加考务会,每次扣2分,迟到1次扣1分;考前集合会议,迟到1次扣2分;

2)   监考过程中不遵守监考员守则,玩手机、看报纸、打瞌睡、漏收试卷、私自提前结束考试,每次扣2分;

3)   试卷核查不严格,题目出现错误,每次扣3分;

4)   实操考试未经教务处核准即进行考试者,每次扣5分;

5)   考试形式新颖,能够大胆进行尝试和创新,考试组织得当,得到领导好评,每次奖励3分。

5.  工作态度

1)   教态不符合要求(穿衣、举止),发现一次扣2分

2)   对提出的整改不及时、进步不明显者,根据情况每次扣1-3分;

3)   领导交办的工作敷衍了事,不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每次扣2分。

6.  教学实践

1)   对本学科教学创新尝试、实操革新且效果良好者奖励2-3分;

2)   成功组织一次观摩课,依据效果奖励2-3分。

(二)    经济处罚

1.   教师处罚标准参照《郑州电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细则》。

2.   院领导巡查过程中发现教师课堂管理不符合规定者,处罚教务处处长20元/次,教务科科长和检查人员30元/次;学生违纪交至学生科未及时处理者,处罚学生科科长20元/次。

方案说明:(1)以上各项目考核有一项扣5分项情况者,取消年度评先资格。(2)此《考核方案》由教务处长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