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学校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学校各类印章。
二、印章的管理
1.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各类行政印章(如:公章、合同章等)的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学校的各类
行政印章。
2.学校财务印章和法人章管理部门为财务科。
3.各部门应参照学校印章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印章内部管理流程,明确管理分工,在学校赋予的职责范围内合理使用印章。
4.学校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公章使用人和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印章的刻制和使用
校长授权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印章的刻制、发放、回收及销毁,保证学校印章的安全和使用
(一)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外带、外借使用。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及《借用公章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行政副校长签字批准,并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派员工携带陪同办理。
(二)严禁在空白文件、合同、表单等文书上使用印章。
(三)印章使用流程
1、申请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连同用印的文件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部门负责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交印章管理人履行盖章手续;
2、若用印文件是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作协议等,则需校长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印章使用申请表》填写要求,详细注明盖章文件名、份数、盖章用途具体用章名称、盖章部位,不得采用“相应位置”、“相对位置”等含糊不清的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