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保证学校各岗位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所需的人才,满足学校不断发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岗位的招聘管理。
三、招聘原则
(一)学校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先内后外、平等竞争、人岗匹配、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以德为先,能识辅之。
四、职责明确
(一人事科职责
1.人事科是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学校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负责招聘计划的拟订、招聘方式的确定、招聘渠道的建立和维护、招聘需求的审核和招聘信息的发布;
2.人事科负责招聘人员面试的组织,录用审批流程的发起;
(二)用人部门职责
1.提出招聘需求申请;
2.协助人事科做好对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调查分析;
3.配合人事科安排面试,参与候选人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定薪事宜。
五、招聘实施
1. 招聘方式选择
人事科根据学校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确定内部招聘或外部招聘,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
2. 外部招聘渠道选择
(1)主要渠道有以下几种:员工推荐、网络招聘、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猎头公司招聘和公司人才库。
(2)学校鼓励员工推荐合适的人才来我校就职,被推荐的候选人通过试用期考核并转正后,学校根据该候选人所在岗位职级,给予推荐人一定的奖励。
六、录用审批流程
1、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其《录用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科审核,然后报校长审批。
2、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的《录用审批表》原则上由人事科直接报校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