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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管理制度
日期:2019-10-21 浏览:774次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流程,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三、入职管理制度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到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入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人事科须对新员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①原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社保、公积金缴纳信息

⑤近期 1 寸报名照 2 张

⑥入职体检报告(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工资卡原件、复印件

⑧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所交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予以辞退,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人事科为新员工发放通讯录,同时请新员工签署并签收《试用期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

4.安排新员工座位,引导新员工领用办公用品。人事科为新员工介绍学校同事,并向全员发送新员工入职通知。

5.人事科将员工档案归档备查,须定期整理,并适时更新电子档案库。

6.办理社保事宜。依据学校缴纳社保的时间节点及员工入职时间,为员工进行社保新参或转入。

7.入职沟通。员工试用期内,人事科不定期与员工及其主管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适应程度等,解答疑问。

(二)入职培训

人事科在一个月内为新员工安排入职培训(课堂形式),培训人数不满 3 人时,新员工培训暂以非课堂形式开展。入职培训的具体要求见《培训管理制度》。

四、试用期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入职员工均需经过试用期。新员工入职之日即是试用期开始之日。

2.试用期间,员工需要提出离职的,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科。申请经批准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二)试用期考核工作流程

1.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前 5 天,部门主管需与员工就试用期工作进行面谈,在《转正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转正审批流程

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其《转正审批表》交人事科审核后需报校长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的《转正审批表》由人事科直接报校长审批。

3.转正结果

(1)转正类型分为按期转正、提前转正两种。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前申请转正。

(2)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学校可解除劳动关系。

五、岗位调动引起的薪资调整:

原则上,异岗异薪。因岗位变动引起的薪酬调整,由调入部门向人事科提交《薪资调整审批表》,人事科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六、离职管理制度

(一)离职类型

1、员工主动离职

①普通员工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领取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中高层管理人员须提前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并在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2、员工被动离职

(1)学校行使法定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过失性解除六种情形之一的,学校无须提前通知员工,也无须支付补偿金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学校行使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在员工无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学校如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

3、退休人员管理

(1)退休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办理退休:

a.服务满 5 年,男性年满 60 岁,女性年满 50 岁者。

b.服务满 30 年者。

(二)离职审批流程

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其《离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交人事科审核,最后报校长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的 《离职审批表》由人事科交校长审批。

(三)离职办理流程

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沟通并签署意见→人事科发起离职审批流程→资产交接和工作交接→人事科开具退工单/离职证明→离职材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