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入职、转正、调动、离职流程,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三、入职管理制度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到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入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人事科须对新员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①原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原件
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明、职称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社保、公积金缴纳信息
⑤近期 1 寸报名照 2 张
⑥入职体检报告(二甲及以上医院)
⑦工资卡原件、复印件
⑧中共党员及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所交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予以辞退,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人事科为新员工发放通讯录,同时请新员工签署并签收《试用期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员工手册》等。
4.安排新员工座位,引导新员工领用办公用品。人事科为新员工介绍学校同事,并向全员发送新员工入职通知。
5.人事科将员工档案归档备查,须定期整理,并适时更新电子档案库。
6.办理社保事宜。依据学校缴纳社保的时间节点及员工入职时间,为员工进行社保新参或转入。
7.入职沟通。员工试用期内,人事科不定期与员工及其主管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其工作表现、适应程度等,解答疑问。
(二)入职培训
人事科在一个月内为新员工安排入职培训(课堂形式),培训人数不满 3 人时,新员工培训暂以非课堂形式开展。入职培训的具体要求见《培训管理制度》。
四、试用期管理制度
(一)试用期管理
1.新入职员工均需经过试用期。新员工入职之日即是试用期开始之日。
2.试用期间,员工需要提出离职的,须提前 3 天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科。申请经批准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二)试用期考核工作流程
1.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前 5 天,部门主管需与员工就试用期工作进行面谈,在《转正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转正审批流程
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其《转正审批表》交人事科审核后需报校长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的《转正审批表》由人事科直接报校长审批。
3.转正结果
(1)转正类型分为按期转正、提前转正两种。试用期工作表现优秀、能力突出者,用人部门可提前申请转正。
(2)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学校可解除劳动关系。
五、岗位调动引起的薪资调整:
原则上,异岗异薪。因岗位变动引起的薪酬调整,由调入部门向人事科提交《薪资调整审批表》,人事科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六、离职管理制度
(一)离职类型
1、员工主动离职
①普通员工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领取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中高层管理人员须提前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并在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2、员工被动离职
(1)学校行使法定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过失性解除六种情形之一的,学校无须提前通知员工,也无须支付补偿金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学校行使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在员工无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学校如需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
3、退休人员管理
(1)退休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办理退休:
a.服务满 5 年,男性年满 60 岁,女性年满 50 岁者。
b.服务满 30 年者。
(二)离职审批流程
部门主管以下级别员工,其《离职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交人事科审核,最后报校长审批。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员工的 《离职审批表》由人事科交校长审批。
(三)离职办理流程
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沟通并签署意见→人事科发起离职审批流程→资产交接和工作交接→人事科开具退工单/离职证明→离职材料存档。